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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MPA/教硕可调剂 |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8年我校招收攻读教育学硕士和公共管理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非全日制。
三、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三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考试科目教育管理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4)913教育管理
六、学费 学校学费 24000 元,每年 9 月份缴纳,分三年缴纳。
七、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时代博思肖老师 18924776010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市科技馆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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